大连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的委托,对原鞍钢石灰石矿及周边区域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及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合作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参加。
一、招商内容:合作方可为一家同时具有EPC总包能力和产业运营能力的单位或EPC总包单位与产业运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由EPC总包单位与产业运营单位自由组建联合体(一家单位满足条件也可不组建联合体),总包单位和产业运营单位不局限各为一家,可强强联合,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4家,参与本次招商活动。
合作方确定后,城投集团将授权大连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完成本项目的相应投资决策程序后,与合作方成立项目公司,参与石灰石矿EOD项目的投标。
二、合作方需具备的条件:
(1)投融资能力
(2)企业信誉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与市属国企共进退的合作意愿承诺、关键合作边界
(4)投资人业绩
三、公告发布媒介:在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开发布,同时对前期已与城投集团洽谈的潜在意向合作方同步发送邀请函。
四、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止,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通过网络报名,报名邮箱:43342497@qq.com。
六、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拟参加本次招商磋商的单位请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如组建联合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43342497@qq.com。招商代理人将对合作方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邮箱发送招商具体要求。
七、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2024年5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白街1号)。
九、招商会议注意事项:
1.本项目有磋商环节,各合作方需派代表与招商小组现场进行洽谈,各合作方代表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单位需以联合体名义授权一名代表)及身份证原件。
2.各合作方代表需携带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料至招商会议现场:
(1)企业基本情况(是否为上市公司或央企,资产规模,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企业资信情况(具有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信用评级AAA证书或AA证书或A证书或无证书)
(3)投融资能力【提供融资担保能力证明,融资担保意向函(需明确表述按照股比承担担保责任),股东方投资授权,银行授信承诺等】
(4)企业信誉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与市属国企共进退的合作意愿承诺、关键合作边界(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期限、投资额度、持股比例、保底机制、退出机制等)
(6)投资人业绩[1.投资人(不含运营方)近5年来参与的投资项目业绩,提供投资项目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投资协议、已出资情况等资料,必要时需提供业主方证明材料。2.运营方近5年来运营过的或在运营国家5A景区项目业绩情况,提供委托运营合同、项目规模等资料。3.运营方产业导入能力及资源。提供战略合作企业名单、已合作项目情况、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方的资源优势。注: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业绩可以互用,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业绩不可以互用。]
(7)产业方案及运营(1.产业运营方案;2.运营综合实力研判;3.运营机构设置;4.整体市场营销及推广方案;5.运营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
注:以上资料需准备20份,按顺序添加目录,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资料后期不返还,除营业执照外其余原件携带至现场备查(如有无法携带的材料原件请携带说明,招商现场由招商委员会认定复印件是否有效,对于招商委员会做出认定无效的材料,投资人无权提出异议。)。
十、招商监督:本次招商活动城投集团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
十一、其他说明:合作方确定后,招商人无义务向其余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单位作出任何解释。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单位不得向招商小组咨询招商过程情况或索要相关材料。
十二、招商人: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泉 电 话:0411-82350227
十三、招商代理人:大连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晓楠; 电话:0411-83689222;
电子邮箱:43342497@qq.com
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2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9015584号-1